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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因本身之傷殘、自身及一等親以內之婚喪、或天災之不可抗因素,造成無法於報名日期應考時,得依相關憑證辦理延期手續,但以一次為限。因考試日期已是由考生視自身可行的時程進行報考,本會隨之進行資料建檔、試場及監考人員、安排試題製作等相關考務作業,辦理延期已造成作業上的困擾。
若無法如期應試,請自備紙張寫明相關參加考試及個人基本資料及延期原因(請詳述說明原因),並檢附證明文件(如診斷證明書),請視報考考區郵寄至該區推廣中心。由於文件須審核才會接受申請,因此儘早提出申請。
如仍有疑慮,可逕洽本會各區推廣中心。